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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频发,“未成年人”岂能成为“施暴者”的免死金牌

校园霸凌频发,“未成年人”岂能成为“施暴者”的免死金牌

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合力,才能点燃消除校园暴力的希望之光,让孩子们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近日,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继“大同未成年欺凌案件”之后,河北廊坊又发生一起11岁男孩被多人围殴的校园事件,施暴者更是嚣张的表示:“你报警也是白费力气。”

为何校园霸凌事件屡禁不止?是处理手段太“温柔”,还是学校、家庭教育的缺位?施暴者又真的能从惩罚中吸取教训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进行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这就是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大同未成年欺凌案件”后续,从处罚结果来看,确实是符合相关法律,但这样真的能解决校园霸凌问题吗?如此轻微的“训诫”惩罚,又能否让持续欺凌、性侵行为达一年半的两个欺凌者痛改前非?

事实上,这样轻微的处罚程度,只能是保护了未成年人施暴者,却让整个社会失去安全感。就在“大同未成年欺凌案件”过去不久,河北廊坊又出现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从河北廊坊施暴者的嚣张话语可以看出,施暴者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只知道自己没到年龄就不会受到严厉处罚,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负面影响。

《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该保护谁?应当如何解决和预防?或许,对于一些涉及暴力、威胁或犯罪行为的事件,需要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和干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也该提上日程。

除了法律对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应当调整之外,校园方面也必须强化管理责任,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梳理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多关注孩子的状态,积极采取行动,把校园霸凌的根源扼杀在摇篮之中。

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合力,才能点燃消除校园暴力的希望之光,让孩子们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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