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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轩新闻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份5.6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1%。2022年阳光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0亿元到110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69.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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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62.58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9.74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6.11亿元。
截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60.18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7.43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6.11亿元。
阳光城公告,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60.18亿元。
深交所向阳光城发关注函称,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均涉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449.80亿元
,阳光城公告,2022年预亏80亿元-110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9.52亿元。受市场及公司流动性影响,联合营项目2022年度竣备数量减少,导致投资收益减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49.80亿元。
阳光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根据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林腾蛟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林腾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警示林腾蛟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阳光城MTN001”违约后续进展公告于近日发布。本期债券未能于2022年3月15日按期足额兑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该债券简称“20阳光城MTN001”,该债券期限为2+2年,发行规模人民币6亿元,存续规模人民币6亿元,票面利率(当期)为6.60%。
阳光城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36.32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08.25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75.92亿元。
阳光城公告,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金额合计为9.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公司正根据执行内容选择是否提起异议。
阳光城公告,公司股票于11月9日-11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成3天2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文轩智库专家、知名地产分析师严跃进认为,自恒大事件后,清盘令就明显的受到房地产领域的关注,这可以理解为港交所方面的投资者用这样一项工具,来倒逼开发商做出让步,争取有利条件。但对于房企来讲,压力就增大了,因为清盘令的背后难免跟企业破产,清算联系在一起,会进一步加剧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引发连锁负面反应。
阳光城披露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的阳光城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2430.050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该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0元/股,持有人无需出资。参与对象合计不超过5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0人,获授总份额为不超过729.00万份
阳光城发布公告,上半年营收92.55亿元,同比下降69.08%;净亏损35.6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全口径销售金额244亿元,同比下降75.92%;权益销售金额156.28亿元,同比下降75.91%。
观察员
8月3日,存续期管理机构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阳光城MTN002”、“20阳光城MTN003”未按期足额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31日)。
阳光城公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阳光城及相关债项开展2022年定期跟踪工作过程中,阳光城未向大公提供任何评级工作所需材料。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和《大公国际终止评级制度》,大公决定终止对阳光城及相关债项的信用评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376.88亿元,其中: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6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33.91亿元。
6月22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日,该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公司债券“19阳集03”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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