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深圳 厦门 海南等地,先后发布住房相关新政

深圳 厦门 海南等地,先后发布住房相关新政

海南:拟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草拟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通...

海南:拟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草拟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知》优化住房合同备案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购房首付款。对购房人已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述付款方式,并已足额支付自筹资金部分购房首付款的,开发商应予以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对已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按上款的规定约定付款方式,且购房人已足额支付自筹资金部分购房首付款的,应予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购房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签订合同并办理备案后,可向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局对购房人购房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将从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中提取约定的购房首付款,并代付给开发商。

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又注销合同备案的,应于注销合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公积金局申请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公积金局通知开发商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购房人及其配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厦门: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7月19日,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微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继二手房交易商业贷款可“带押过户”后,厦门市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我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卖方要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买卖双方登记过户后,买方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卖方无需先行筹集还款资金结清住房贷款,买方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该项业务支持跨行办理,但需有前提条件。只有卖方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卖方贷款发放银行与买方贷款申请银行才可以是不同银行,即可以跨行办理。

深圳发布保障房配建管理征求意见稿 与商品房共享同等配套服务

7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配建办法》)意见的通知,拟将《配建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配建办法》中规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在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方面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大堂、走廊、电梯、园林、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应与所在项目同期商品住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一致,保障性住房的梯户比在合理范围内,符合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的小区应当布局均好,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同一小区内不得设置物理分区及隔离(含地上和地下部分),保障性住房用户与商品住房用户共享小区的机动车停车位、物业服务、花园绿化等公共设施配套。

此外,在实施配建时应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中的公共住房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车位数量和类型。

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住户承担同等物业义务,享受同等物业服务。

同时,开发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不得在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不得在花园、停车位等公共设置之间设置区分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居住人群使用的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深圳发布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 现阶段有1622个小区符合要求

7月18日,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了《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据了解,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包括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纳入其中。

深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晓宁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改造769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约26.5万户。据统计,深圳现阶段共有1622个符合要求的老旧小区,且存在多种改造需求。

目前,在全市已改造的769个老旧小区中,基础类改造683个,主要改造内容为给排水、燃气设施改造等;完善类改造58个,主要改造内容为外立面改造、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30个,主要改造内容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幼儿园建设等。

根据指引规定,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城镇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已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的、已纳入土地整备实施项目的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在建设技术指引上,规定包括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类。基础改造类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加固、楼道整修、屋面整修、外墙修缮、道路整治、给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弱电设施、燃气设施、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设施、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等;

完善类改造主要涉及到拆除违法建设、建筑外立面提升、建筑屋面“平改坡”、建筑节能改造、更换和加装电梯、小区风貌整治、公共空间改造、景观绿化整治、标识系统改造、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停车库(场)及充(换)电设施、体育健身及儿童友好设施、文化休闲设施、智能快件箱及信包箱设施、物业用房、公共卫生间、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等;

提升类改造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便民医疗设施、社区食堂设施、家政保洁设施、便民商业设施、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化改造等。


声明:该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轩财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

发布评论

您至少需输入5个字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