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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平安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对平安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6月2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指出,该行存在利用赠送基金份额形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情况。

深圳证监局表示,此次监管措施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平安银行作为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其业务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公告强调,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合规性要求严格,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2024年一季度,平安银行坚持以“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针,持续升级零售、对公、资金同业业务经营策略,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整体业务经营保持稳健。

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净利润保持增长。一季度,受持续让利实体经济、调整资产结构等因素影响,该行实现营业收入387.70亿元,同比下降14.0%,环比增长4.6%;实现净利润149.32亿元,同比增长2.3%。

规模保持稳健增长,大力支持实体经济。3月末,该行资产总额57,293.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34,820.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该行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制造业、涉农、绿色金融等领域贷款实现较好增长。负债总额52,438.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其中,吸收存款本金余额34,523.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该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推动风险防范和化解。3月末,不良贷款率1.07%,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占比1.42%,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261.66%,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

践行精细化管理,资本充足率持续提升。3月末,得益于净利润增长、资本精细化管理等因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上升至9.59%、11.26%及13.79%,均满足监管达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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