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女子因胃痛就医,却在医生建议下接受心脏手术,最终命丧手术台。涉事医院1月9日公开致歉,承认对这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
据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报,2025年4月18日,60岁的宋女士因持续上腹痛到该院消化科就诊,当日回家。9天后,她因“心悸一年”再挂心血管内科号,被诊断为室性早搏并收住院。4月29日,医生实施“电生理检查+射频消融”术,术中患者突发心跳呼吸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江苏省、南通市两级鉴定结论指出:手术本身有适应证,但院方风险告知不充分、操作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出现“可预见却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责。
通报称,院方已配合完成尸检和鉴定,与家属就民事赔偿多轮协商,但因索赔金额远超法定标准,尚未达成一致,将继续沟通。此前家属质疑手术必要性,并指控医院“伪造证据”。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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