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对农村宅基地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同时要求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管。
在土地要素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快推进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与各地现有交易平台互连互通,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聘用职业经理人经营模式,并严控新增村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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