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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资源:香港天合须偿还中信信托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约7.36亿元

北大资源:香港天合须偿还中信信托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约7.36亿元

1月4日,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诉讼更新公告。

公告显示,中信信托已在北京金融法院对北大资源若干附属公司香港天合、天合地产及鄂州金丰(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后续追加苏州丰羽泰投资有限公司、富盛(宜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各自均为北大资源之前控股股东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作为被告,内容有关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未偿还债务。

于2023年12月28日,法院已就该诉讼作出民事判决,裁定:香港天合须偿还中信信托的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约人民币7.36亿元,以及逾期利息及违约赔偿金;香港天合须支付中信信托的律师费人民币15万元;天合地产须就及所述香港天合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及中信信托对拍卖或出售香港天合所持有天合地产的90%股权及鄂州金丰、苏州丰羽泰及宜昌富盛所持有若干物业的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享有优先受偿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22年4月8日,中信信托在北京金融法院对香港天合、天合地产及鄂州金丰提起民事诉讼,其有关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未偿还债务。中信信托要求香港天合及天合地产偿还约人民币10.5亿元的债务(计至于2021年11月10日);及中信信托对拍卖或出售香港天合所持有天合地产的90%股权及鄂州金丰所持有若干物业的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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