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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开征求意见: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阳台占比提升至20%……

成都公开征求意见: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阳台占比提升至20%……

5月7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修订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提升市民居住舒适度;同时将阳台等半...

5月7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修订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提升市民居住舒适度;同时将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占比由之前的15%提升至20%,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宅的得房率,为市民提供更多储物、通风、绿化等空间,也可推动户型设计迭代升级。目前该文件正公开征求意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版《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包含以下特色亮点:

《规定》中明确,本次调整将恢复设置社区底商,以利于打造多样化街区形态,形成适应成都地方特色的慢行街区,提高居民出行舒适度和生活便利性。同时,适度提升建筑密度,可用于增设景观廊道、小区服务用房等小区配套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功能空间。鼓励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利用地下空间布局快递收发等便民配套设施、推动垃圾用房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多渠道提升小区人居环境。

对于提升住宅得房率方面,此次调整中,结合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要求以及成都市气候特点,将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占比15%提升至20%,既可增加住宅得房率、推动产品创新和户型设计迭代升级,又可以为居民提供储物、通风、绿化及休闲健身等复合型空间。同时,《规定》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提升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另外规定了住宅首层应局部架空,实现公共活动空间在小区内部的延伸,形成交流互动、开放共享、视线通透的公共开敞空间,推进高品质住宅小区建设。

对于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规定》明确,此次修编按“户”进行配建地下停车位,可更好地适应住宅市场户型变化,对各类户型产品车位供给有较明显调节作用,既可解决以大户型为主的改善性住房地下车位配比过高的问题,又能提高以中小户型为主的保障性住房等产品车位配比,进一步提升停车位管理精细化水平。

此外,为鼓励公共建筑打造屋顶花园、公共活动空间,明确第五立面、立体绿化管理要求,将建筑屋面空间打造成整洁有序、环境舒适的活动场所。同时明确建筑外墙外饰面层、公共建筑的空中共享平台纳入容积率奖励政策,以利于打造高品质建筑立面效果。

在适用时间节点层面,明确在本规定施行前已取得规划条件且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依据原规划条件执行,同时明确目前新旧版本过渡时期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方案报批时届时有效的版本,兼顾政策实施公平性和政策普惠性。另外本规定明确建立跟踪评估及动态修订机制,以及时跟进城市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强化技术规定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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