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天津证监局对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管理措施,具体为出具警示函。
据了解,天房集团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了3只公司债券,存续金额48.44亿元。截至目前,该公司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2年度,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3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跌2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亿元,同比上涨8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9亿元,同比上升45.8%。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78元/股;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86.52%。
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65.56亿元,同比减少12.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亿元。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施工面积为142.1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15.68%。本报告期该公司无新开工面积。同时公司竣工面积为26.4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71.8%。
本报告期,该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权益计算)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6.9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5.17%;合同销售金额为14.64亿元,同比减少63.9%。截至2022年末,公司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12.50万平方米;公司本报告期的租金收入为3,370.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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