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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文轩图库
两年后,当年的受害者湘财证券成了被告。
2月25日,湘财股份(SH.600095)公告:云南信托与湘财证券3.43亿元纠纷进入重审程序。这一次,云南信托放弃了此前的“补充责任”诉求,直指“连带责任”。
原本同是承兴系300亿骗局受害者的两家金融机构,为何六年之后对簿公堂?而刑事判决中明确“未参与犯罪”的湘财证券,又是如何一步步从“受害人”沦为需要承担全额赔偿的“被告”?
受害者
要理解湘财证券的处境,必须回到承兴系骗局的原点。
根据上海高院刑事判决,湘财证券及其员工被明确排除在承兴系的犯罪之外。换句话说,在罗静及其团伙用精心伪造的合同与公章搭建的谎言里,湘财证券同样是受害者。
该案直接导致湘财证券产生9亿元资金损失,沦为这场300亿金融骗局中受损严重的机构之一。
基于此,湘财证券本应处于向承兴系追偿的债权人地位。但在金融业务链条中,湘财证券的角色具有双重性:除资金出借方身份外,它还是云南信托相关金融产品的代销机构,后者将募集资金交由湘财证券代理销售,其中湘财证券代销规模约14.5亿元。
当底层资产融资方中诚公司无法履约时,云南信托需在业务链条中寻找其他具备偿付能力的责任主体,湘财证券因此成为核心追责对象。
目前的核心争议在于,湘财证券虽未被刑事追责,但在民事层面被质疑未尽代销机构的审慎核查义务。
合规失守
从受害者,到“过错方”,湘财证券的角色转换,源于其在日常业务操作中存在的严重Bug。
2020年,湖南证监局对湘财证券在代销业务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审慎”“内部管理不规范”“未充分揭示风险”等问题进行处罚。这份罚单成为云南信托追责的重要依据。
当云南信托将案由锁定为“侵权责任纠纷”,逻辑链条便清晰起来:湘财证券的违规行为,是否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联?
监管罚单指向的是操作层面的“过失”,但《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却将湘财证券与融资方绑定在一起。
湘财证券的解释是,这份协议仅用于收取部分代销费用,且“未实质性提供服务”。只是,作为本该独立审慎的代销方,与融资方之间存在这样一纸约定,本身就存在利益关联的嫌疑。
云南信托指控称:湘财证券不仅销售产品,还通过这份顾问协议为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并提交了相关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无论这一指控最终是否成立,在涉及巨额债务的金融纠纷中,这种暧昧的利益关联,足以让“无辜者”的叙事蒙上一层难以擦去的阴影。
治理隐忧
承兴案暴露的是湘财证券业务层面的合规漏洞,而2025年初原总裁孙永祥的“老鼠仓”罚单,则揭开了湘财证券更深层的治理隐忧。
据重庆证监局2025年1月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湘财证券原总裁、高级顾问孙永祥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明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等多项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842.29万元,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调查显示,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孙永祥在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期间,通过参与自营账户投资决策、微信群沟通、听取下属工作汇报等多个渠道知悉未公开信息,随后控制余某婷、孙某韬两人的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涉及股票52只,交易金额达6285.97万元。
孙永祥还明示、暗示傅某东、朱某尧等人跟风交易,涉及金额合计超1.17亿元。
此外,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孙永祥还借用上述两人账户买卖股票,扣除未公开信息交易部分,交易金额达1.17亿元,盈利721.29万元。
若将视线拉长,可以看到湘财证券一路从总部高管到基层网点的系统性失守:从2020年首席风险官李翰被警示、哈尔滨营业部因代客理财被点名,到2023年研究所研报制作不审慎遭监管,再到2024年央行反洗钱罚单落地。
湘财证券的治理问题,早已不是某一个点上的“意外”,而是一条贯穿各个层级、各个业务条线的系统性失守。
战略悬局
如果说3.43亿的诉讼标的额对于湘财证券而言尚可消化,那么这场诉讼的蝴蝶效应,正在搅动湘财股份更深层次的战略布局。
据财报数据显示,湘财证券202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74亿元,结合全年业绩增速推算,其2025年全年净利润约5.53亿元,同比增长157%。
但在这份喜悦背后,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已计提了2.33亿元的预计负债,这笔计提几乎相当于其2024年的全年利润。
如果重审最终判决湘财证券承担3.43亿的全额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在已计提的基础上,湘财证券还需额外掏出超过1亿元的真金白银。这对于正处于业务扩张期的湘财证券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财务打击,将大幅吞噬其来之不易的业绩增长。
更大的隐忧在于湘财股份正在推进对大智慧“蛇吞象”式重组。据悉,该重组方案已于2025年11月10日获上交所正式受理,截至2026年2月24日,已超过三个半月时间,但上交所既未发出首轮审核问询函,也未出具任何审核进展公告,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已超出正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周期。
重组审核的核心在于对资产质量和未来稳定性的评估。此刻,一场涉及3.43亿且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重大诉讼悬而未决,无疑是审核方必须重点考量的“或有负债”。
监管层极有可能要求公司就诉讼风险的敞口、对未来合并主体持续经营的影响作出更详细的说明,这也成为重组推进的重要障碍。
回顾湘财证券的经历,我们看到一家金融机构在行业乱象中迷失方向。本应担当资金安全“守门人”的角色,却因尽职调查的疏漏、难以厘清的利益关联,以及贯穿全公司的系统性治理漏洞,从受害者转变为法律追责的对象。
于此,凭什么让市场相信它能守住投资者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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