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桂东电力:涉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

桂东电力:涉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

5月25日,桂东电力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公司与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翰公司”)、广西秉健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秉健公司”)、李华昌买卖合同...

5月25日,桂东电力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公司与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翰公司”)、广西秉健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秉健公司”)、李华昌买卖合同纠纷案,再审申请人李华昌不服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桂11民终12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二、三项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公司为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涉案金额: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4172.31万元,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2022年7月,公司就与广翰公司、秉健公司、李华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三被告广翰公司、秉健公司、李华昌退还原告桂东电力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4172.3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责任保险费、诉讼费、保全费等;2022年11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出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年12月,公司因不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民事判决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2023年4月出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声明:该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轩财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

发布评论

您至少需输入5个字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