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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零容忍”

公安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零容忍”

5月2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主要情况。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投资者对个别上市公司搞财务造假的问题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坚持对这类犯罪“零容忍”、对公司...

5月2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主要情况。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投资者对个别上市公司搞财务造假的问题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坚持对这类犯罪“零容忍”、对公司“强保护”。

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涉嫌犯罪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深挖财务造假背后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掏空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对参与和配合造假的中介机构及第三方“一案双查”,对相关犯罪实施全链条、全方位、全环节打击。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全年共有16家上市公司因严重财务造假退市,超40家公司被ST,并开出了大量亿元级罚单。典型案例包括ST东通连续4年虚增收入4.32亿元、广道数字连续7年系统性造假(部分年份虚增收入超99%)、*ST苏吴通过虚假贸易虚增收入约17.72亿元等。

造假手段高度相似,主要表现为无商业实质的贸易游戏、以技术转让为名的资金闭环,以及持续多年的流水线式造假。

中国监管层面已建立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三位一体的立体追责体系,除巨额罚款外,对实控人、董秘等“关键少数”广泛采取终身市场禁入的“资格罚”,并追究刑责(如紫晶存储10名高管最高获刑七年六个月)。同时,“退市不免责”成为新常态,即便公司已摘牌,证监会仍对违规行为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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