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ST文峰(601010.SH,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披露了涉及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的二审判决结果。
根据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判:其中11起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翔、徐长江需共同赔偿58名投资者合计859.78万元,ST文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2起案件则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徐翔个人承担赔偿责任,驳回投资者对ST文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ST文峰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二审判决涉及的赔偿金额未超过公司于2025年度针对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已计提的预计负债4136.37万元,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同时强调,已聘请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并将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从整体诉讼规模来看,截至目前,南京中院共受理了1017名投资者针对徐翔、徐长江及文峰股份提起的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件。
其中,1015名投资者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测算的损失合计约8674.39万元(实际损失金额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另有2名投资者主张的损失合计14.83万元,尚未经该中心测算。
在已审结案件中,67名投资者的案件已获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其中1名投资者按撤诉处理),ST文峰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金额为970.04万元;不过,因超过诉讼时效,另有涉及1994.21万元的投资者损失无需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191名投资者的案件已由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但尚未生效,涉及金额2083.72万元;105名投资者的诉讼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产生有效判决,涉诉金额1277.3万元;其余案件尚在受理程序之中。
在执行层面,截至公告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并实际执行的金额为109.63万元。其中,因徐翔、徐长江未足额履行赔付义务,由ST文峰代为执行的金额为43.14万元。
ST文峰在资本市场中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该公司正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徐翔案”的核心涉案主体之一。回溯案件经过,据此前青岛中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至12月间,徐长江(时任文峰股份控股股东文峰集团及新有斐大酒店相关方负责人)计划减持所持文峰股份股票,遂与徐翔多次合谋,达成如下操作安排:由徐翔负责在二级市场拉升股价,并通过大宗交易接盘徐长江减持的股票;徐长江则将部分文峰股份股权转让给徐翔,同时控制上市公司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等信息,共同推高股价以实现高位套现。双方约定减持底价为每股14元,超出部分的收益按五五比例分成。
2015年4月7日至5月13日,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密集减持文峰股份股票,徐翔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接盘后迅速在二级市场抛售。其间,徐翔还使用控制的账户组通过竞价交易连续买卖文峰股份股票。经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徐长江通过上述操作减持套现总额高达67.62亿元,获利51.49亿元,其中违法所得认定为34.08亿元。
2017年,徐翔、徐长江均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刑罚,文峰股份亦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此后,受损投资者依据刑事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陆续对徐翔、徐长江及文峰股份发起民事索赔诉讼。2025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判决文峰股份需对徐翔、徐长江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本次二审判决则在部分案件中维持了这一认定,同时在另两起案件中作出了改判。
公开资料显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首家门店于1996年1月19日开业。据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其主营业务涵盖百货、超市、电器及购物中心的连锁经营,主要经营区域集中在江苏省南通市及上海市,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方向保持稳定。尽管历史诉讼阴霾未完全散去,公司仍在积极推进日常经营及法律事务的妥善处理,以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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