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600839.SH)发布公告称,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佳华,03991.HK)私有化计划已宣告失效。
这意味着,原本拟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将长虹佳华私有化退市的交易,因相关不可豁免先决条件未能达成,且最后截止日期未获延长,最终未能落地。长虹佳华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也将继续保留,不会撤销。
公告显示,四川长虹关联方前期拟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要约人为虹图投资有限公司,其系四川长虹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原计划,长虹控股集团拟通过要约人推动长虹佳华私有化退市。
不过,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私有化建议的相关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尚未达成,最后截止日期也未获延长。因此,本次私有化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正式失效,私有化将不再实施。随着私有化终止,长虹佳华普通股将继续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长虹佳华是四川长虹的重要子公司,主要从事ICT产品、解决方案及数字智能综合服务业务。过往公告显示,长虹佳华自2013年重组上市以来,股份流通量、交投量及股价持续低迷。即便此后转至港股主板上市,相关情况仍未出现实质改善。
从持股结构看,四川长虹共间接持有长虹佳华8.7465亿股普通股以及11.1587亿股可转换优先股,分别占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60.13%及已发行可换股优先股的100%。这也意味着,四川长虹对长虹佳华拥有较强的控制力。
四川长虹此前披露,由于长虹佳华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难以利用港股平台进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难以体现。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方面拟通过虹图投资作为要约人,以计划安排方式推动长虹佳华私有化。按照彼时设想,私有化退市后,长虹佳华可降低上市相关成本,并借助长虹控股集团整体资源统筹及规划,探索新的发展机会。
四川长虹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后,公司所控制的长虹佳华的股份及股权比例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长虹佳华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其普通股继续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从公司治理和财务报表角度看,长虹佳华仍将纳入四川长虹合并报表范围,四川长虹对其控股地位并未改变。不过,长虹佳华此前面临的港股流动性偏低、估值偏低、融资功能有限等问题,短期内仍可能继续存在。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随着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对应要约期已经结束。自建议失效当日起的12个月内,除非获得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许可,要约人虹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针对长虹佳华提出收购要约、增持股份触发强制要约等行为,将受到规则限制。
这意味着,在规则层面,虹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短期内再次对长虹佳华发起收购要约或通过增持触发强制要约的门槛明显提高。市场此前对长虹佳华后续资本运作的预期,也将受到一定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始创于1958年,1988年以电视业务为基础,由国营长虹机器厂发起设立,并于199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截至9月18日收盘,四川长虹报6.7元/股,微涨0.9%;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报0.57港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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