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沧州肃宁县一中学禁止长发女生进校的“校规”引发争议。随后,学校工作人员称,因宿舍没有吹风机,学生头发长不易干,湿发睡觉影响身体健康,所以学校提出剪短发的规定。
学校以没有吹风机的理由让学生剪头发,乍一看似乎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校规,实则是管理方式的“一刀切”,也是学校“懒政”的体现。对于没有吹风机一事,学校完全可以选择在公共领域提供吹风机,或是询问家长和学生意见,双方充分沟通后做出科学的决策,而不是用“一刀切”的方式管理,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
而且,学校是真的因为没有吹风机才让学生剪长发的吗?这经不起推敲的说辞,实则是利用职权将自己的审美观加在学生身上,行权力审美一事。事实上,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并未对女生留长发进行任何规定,因此该校禁止长发女生入校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出要求本无可厚非,但不允许女生留长发,超过了对女生仪容仪表的合理要求,更侵犯了学生的个人尊严,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学校作为学生成长的主要场所和实施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应注重学生的个人表达,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把学生当作独立的个体对待,而不能越界侵犯其个人的基本权利。
学校的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不是教会孩子学会服从。教育应当是用人性化管理帮助学生发展自信、自尊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鼓励不同的可能性出现,而不是为了方便管理,用标准束缚孩子的天性,如此这般会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失了创造力和个性。
少年强则国强。在学生发展的道路上,学校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理应尊重学生的个性表达权利、重视个体差异,为学生打造一个更和谐和有利于成长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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