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重庆一执法人员划破路边电动车防雨棚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发网络热烈讨论。在视频中,一位身穿印有“综合治理”字样制服的执法人员用小刀将两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防雨棚划破。
当地工作人员透露,此事系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由区交警牵头组织,城管部门只是协助联合执法。据媒体采访得知,目前地方部门已经对该执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该执法人员的粗暴行为不仅损害了老百姓的私人财物,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但是另一方面,电动车是否能安装防雨棚的问题也同样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事实上,不少网友对禁止电动车安装雨棚很不理解。
而目前对禁止安装雨棚主要从两个角度解释。
一是法律不允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也规定,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安装防雨棚或遮阳伞的电动车一般都不符合这一标准。
二是从安全角度解释,例如遮挡车主的视线,增大刮蹭风险,造成二次伤害。而最大的争议点正是在安全问题上。不少网友认为这些解释过于模糊和抽象,并不能直接证明安装防雨棚会提升事故率。
从目前国内公开的信息来看,的确有关于安装防雨棚电动车的事故新闻。例如今年5月,白城交警就公布两例因安装防雨棚出现的事故——一名女子被伞骨刺进眼睛,一名女子骑遮阳伞摩托车摔倒,伞柄穿喉身亡。再比如今年6月,深圳一外卖骑手骑电动自行车摔倒后,被车上加装的雨棚刺中脖子重伤。
但是这些零散的个例并不能直接说明安装防雨棚会增加事故率,会更有危害。因为即使没装防雨棚也有可能会发生类似的事故。
若想提高公众对防雨棚危害的认识,最好的办法是统计部门通过数据比较电动车是否安装防雨棚所产生的事故率以及事故伤害。最直观的统计事实远比苍白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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